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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能力本位的民法教学研究

     

摘要

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求决定公安教育应当把民法教学置于重要地位.公安院校的民法教擎需要遵循能力本位理念,以培养和提高警察职业能力为教学原点,选取日常工作与社会生活紧密联接的民法内容,采用与时俱进的教学与训练方法,构建有效提高警察职业能力的教学体系,达到民法教学与警务需求的高度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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