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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单位犯罪刑罚体系的思路

     

摘要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的处罚只规定了罚金刑.单一的罚金刑对于单位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均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在以自然人为适用对象的刑罚体系基础上,构建以犯罪单位为适用对象的刑罚体系十分必要.其主要由刑事破产、执业禁止和停业整顿等主刑以及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荣誉称号等附加刑两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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