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新商标法并未改变'申请在先'原则

新商标法并未改变'申请在先'原则

         

摘要

去年新修正的商标法增加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款,有些人遂据此认为我国已放弃了"申请在先"原则.其实"在先权利",主要包括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等民事权利,恰恰不包括商标使用的在先权利.至于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只是一种在特定条件下采用的"使用在先原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