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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湿地地方立法保护探讨

             

摘要

红树林是热带海岸地带一种重要的湿地类型和重要的生态系统.转换性开发等人类干扰使分布在我国南方沿海省份的红树林湿地面积剧减.引起红树林湿地损害而得不到有力制止的原因之一是现有的环境立法对红树林的规定针对性不足,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应当建立起以地方专门立法为主的法律规制机制,理顺土地权属关系,建立合理滩涂有偿使用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区,明晰违法责任等,最终实现对红树林湿地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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