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地方性法规清理制度初探——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例

地方性法规清理制度初探——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例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立法”,法治国家建设走上一个新的台阶.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基本完善,但法律体系内部,新旧法律法规冲突、地方性法律法规与全国性法律法规的冲突经常发生.使得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上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严重阻碍了法律的有效实施.这就需要及时地进行法规清理工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及时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确保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维护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