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也论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

也论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

     

摘要

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也是域外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我国现行证据规则中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不分的状况,已经给司法实践带来危害,在我国证据制度中实行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已势在必行.建构我国的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制度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及法治现状,并需辅之以必要的配套措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