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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集团诉讼与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之比较

     

摘要

为解决主体众多与诉讼空间容量之间的矛盾,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各国都纷纷建立群体性纠纷解决制度,如美国的集团诉讼、德国的团体诉讼、日本的选定当事人制度,以及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等.随着群体性纠纷的大型化,各国民事诉讼相互影响和相互借鉴的趋势亦在加强,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美国集团诉讼与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比较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对策,以期对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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