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金融与经济》 >对调整专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看法

对调整专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看法

         

摘要

正 从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起,人民银行调整了对专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专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由现行的月息3.6‰,调整为月息4.8‰;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计划内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月息3.9‰调整为月息5.4‰;计划外临时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月息4.2‰改为按不同贷款期限实行差别利率。贷款期限在二十天以内的月息5.4‰,二十天以上至三个月的月息5.7‰,未经人民银行批准,逾期不还的加收罚息。这是中央银行加强信贷规模宏观控制的有力手段,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有利于促进专业银行实行企业化管理,加强自主经营的经济核算,灵活调度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