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作者

     

摘要

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且斜线和负数幂不可混用,如ng/kg/d应采用ng·kg^-1·d^-1或ng/(kg·d)的形式,但不可采用ng/kg·d^-1的形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