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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自然种类词理论更合理?——穆勒与克里普克理论之比较

         

摘要

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讨论自然种类词时,拒绝接受穆勒关于普遍名称的理论。他认为:自然种类词也像专名一样是严格指示词,而穆勒关于普遍名称的说明不适用于自然种类词。其实,穆勒对于自然种类词的讨论远不止克里普克所认为的那样,克里普克对于穆勒关于自然种类词思想的总结应该说是不完全的。基于《逻辑体系》一书,阐述和澄清穆勒的自然种类词理论,并且说明相较于克里普克的观点,穆勒的自然种类词理论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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