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重庆师专学报》 >马克思恩格斯思维方式研究论纲

马克思恩格斯思维方式研究论纲

         

摘要

恩格斯曾指出:“要思维就得有思维规定”。“对思维形式、思维规定的研究,是非常值得做的和必要的,而且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只有黑格尔系统地从事过”。马克思在1868年5月9日《致约·荻慈根》的信中也曾表示:“一旦我卸下经济负担,我就要写《辩证法》。辩证法的真正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有了,自然是具有神秘的形式。必须把它们从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长期的理论研究过程中,自觉地对思维、思维方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