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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公有制理论与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新形式

     

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后来大大拓展了《共产党宣言》中的公有制理论,他们不仅寄希望于工人在必要时用暴力夺取国家政权,也寄希望于发达国家的工人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并认为在发达国家"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他们注重经过社会所有制达到共产主义。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提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设想,认为资本主义将被自己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自我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由此而产生。当前中国的一种新的公有制形式正在蓬勃发展,民营企业中许多股份制企业表现出新公有制特征,它们不仅率先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且职工人人持股。它们对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和对企业利润的分配基本公正,职工的劳动价值得到体现。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健全,更多的新公有制企业将会成长起来。同时,广大农民随着产权的改革与落实,会在新的合作过程中建立新的公有制。新时代,新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有着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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