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所有制
社会所有制的相关文献在1958年到2022年内共计425篇,主要集中在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经济学、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25篇、专利文献95827篇;相关期刊261种,包括真理的追求、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等;
社会所有制的相关文献由379位作者贡献,包括何伟、于光远、晓亮等。
社会所有制—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5827篇
占比:99.56%
总计:96252篇
社会所有制
-研究学者
- 何伟
- 于光远
- 晓亮
- 曹英民
- 杨帆
- 丁建中
- 江春泽
- 仝志敏
- 刘海江
- 张德修
- 董德刚
- 董辅礽
- 黄范章
- 丁冰
- 于金富
- 亦冬
- 刘刚
- 刘国平
- 周天勇
- 周维
- 姚康镛
- 崔玉香
- 左宪棠
- 张丰兰
- 张振洲
- 忠东
- 朱行巧
- 李玉兰
- 林坚
- 林金锭
- 梁康
- 汪丽敏
- 熊家文
- 王炎炯
- 王贵秀
- 胡义成
- 赵乃斌
- 赵国光
- 赵家祥
- 郭洪涛
- 黄久久
- P·叶夫斯季格涅耶夫
- P·弗拉尼茨基
- Л·И·阿巴尔金
- 丁卉
- 丁虹
- 丁长青
- 万欣荣
- 严枝
- 中国赴南林业考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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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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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者个人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结合与分离”的历史演变过程,是正确理解马克思讲的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含义的关键问题。从这个关键问题的普遍意义上说,即从全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上说,劳动者个人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结合与分离的“否定的否定”过程,可以归结为:原始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各种形式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更高级形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这个关键问题的特殊意义上说,即从人类历史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上说,劳动者个人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结合与分离的“否定的否定”过程可以归结为:劳动者个人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结合的个人所有制——劳动者个人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的资本主义所有制——重新建立的劳动者个人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结合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所讲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含义,根据《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的讲法,就是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个人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结合的“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或“生产资料公有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了杜林对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含义的歪曲,并且阐述了自己对“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含义的理解,他的理解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的本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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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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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所有权和社会所有制的设想来自西方思想史上关于所有权和所有制设想的基本问题域,虽然当时欧洲工人运动所信奉的种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主张为其设想奠定了理论的根基,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洛克、康德和黑格尔等人的类似设想却为其提供了主要的理论资源.通过认真梳理马克思恩格斯的主要文本,我们可以发现这一设想的基本结构前后一致.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历史前提,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用于生产;生活资料归个人所有,用于消费,也就是生产资料公有而生活资料私用即“公有私用”的财产制度.前者是社会联合的条件,后者是个人自由的条件.由此构建自由人联合体.我们可以用分工—机器—智能机器这一历史进程来探讨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现实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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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辅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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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众所有制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所有制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由原始的共同所有制,发展为各种各样形式的私有制,这是所有制的一次否定,再由各种各样的私有制发展为各种各样形式的公众所有制,这又是对私有制的否定,也即所有制经历的否定的否定。但它对私有制的否定,不是回到共同所有制,而是上升为公众所有制。这不是私有制的消灭,而是私有制的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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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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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春风拂面,今年4月末,我在《民商》杂志上读到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1993年6月撰写的一篇旧文——《''''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的误译》。文章的要义是:一般的公有财产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历史上所有的社会都有公共财产。马克思、恩格斯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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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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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所有制的概念存在两个不同的层次:马克思从其早期人学思想出发,认为个人所有制就是社会所有制;恩格斯则从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出发讨论未来社会中的生产与分配问题,把个人所有制局限于分配领域.恩格斯的这一理解突出了分配在生产体系的地位,启发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分配领域的公平是实现个人所有制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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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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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有制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社会所有制理论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人类生产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并建立起来的,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产权前提、运营基础和制度保障,理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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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格朗迅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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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揭露一种用于通过“创新专家系统”来产生、客制化以及提供“法律论据链(Legal Argument Chains,LAC.Z)”,当中Z=1、2、3,...的计算机实作方法,此IES包括以下至少一个:一处理器;一内存,用于存储所述方法的可执行码以供所述处理器执行、一输入/输出装置,特别用于与一IES使用者互动的人,当中的至少一个,以及一使用者接口实体(User Interface Entity,UIE),由UIE.Y所组成,Y=1、2、3...;每一LAC.Z有至少一UIE.Y;一执行方法的内存(Memory of Method Execution,MEMEX),包括一组存储单元,“KR‑UIE.Y”以及“HI‑UIE.Y”,以及一全球参考书目(Global Bibliography,GloBi),可由所述处理器存取,以及IES,可运行于一设定模式或一实时模式,且所述IES另包括‑在开始执行此方法之前,或在执行期间通过所述IES的一输入/输出装置输入至所述IES‑所述“测试设定(Test Set‑UP,TSU)”包括测试决定因素:在一给定的符号中的一给定的“一阶逻辑有限法律范数(First Order Logic Finite Legal Norm,FFLN)”;一给定的“”(“FFLN,Reference SetFFLNFFLN”‑以及在此不用所述索引“FFLN”以及其余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术语,例如“(),PTR”‑以及一给定的“PTR数据结构(PTR Data Structure,PTR‑DS)”,具有“FFLN中的某创新(Some Innovation in FFLN),SI”是所述PTR以及一FSTP‑Test的“FFLN中的技术教导(Technical Teaching in FFLN),TT.O”,如此一来若且唯若PTR通过此FSTP‑Test,则SI满足了FFLN,且PTR‑DS是PTR通过此FSTP‑Test满足FFLN的证据,以及一给定的“此PTR的FSTP‑Test的可商议子测试(Arguable Subtest),AST”,其具有某KR‑UIE.Y所存储的AST,用于在执行所述方法时给一IES使用者或所述IES使用,此执行包括在所述IES的A)设定模式,或B)实时模式中的动作执行的重复调用:A)所述IES自动提示所述使用者‑去致能一UIE.Y以表示在B)实时模式中的一LAC.Z‑以调用所述IES,用以i.自动辨认一KR‑UIE.Y,存储要被转换为一LAC.Z的一AST,以及ii.自动辨认一未使用的HI‑UIE.Y,其是让一使用者输入‑如一部分的动作A)‑所述内容以及所述表示应该是属于所述LAC.Z,接着要在IES的输入/输出装置假设为表示所述AST的转换,以及iii.自动输入“LAC.Z::=到所述GloBi,B)i.所述IES自动提示所述使用者以辨认所述GloBi中的一LAC.Z,以及ii.所述IES自动表示A)iii.中所定义的所述LA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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