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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音数据到音法范畴——类型和演化观中的基本概念和认知范畴

     

摘要

本文讨论“语音学和音系学之间关系”的世纪难题,尝试从一个更广阔的“音法学”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音法学或语言语音学是语音科学和语言学的交叉部分,研究所有与语音有关的现象。其内部有六个分科,共时音系学是其中之一。语音表达式和音系表达式可以在音法学中得到统一处理。本文还讨论了“形式”的含义,认为语言本身在本体论上并不是一个如数学几何那样的形式系统,而是充满非理性因素的人类行为,所以,从认识论上看,语言学不能是一门形式科学,而是一门经验科学;不过,从方法论上来看,可以假定一个理想的语言状态而使用数理统计(不是数理逻辑)这样的形式化方法。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语言研究方法论上的形式手段,误认为语言本体论上的形式观,由此误以为语言本身是个形式系统,进而把语言学的学科属性(认识论)也曲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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