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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缺陷

             

摘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立的本意是打击腐败分子,弥补贪污、贿赂罪的不足.但是,由于其在犯罪客观特征、法定刑、前置制度上存在着立法上的缺陷,使该罪在实践中存在违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并成为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保护伞的缺陷,故,建议完善、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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