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我国居住权制度下使用范围的界定与限制

我国居住权制度下使用范围的界定与限制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满足社会住房需求,首次于我国创设居住权制度,并对居住权进行了法律上的定义.然而,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不系统性和现行法律不完善性,导致无法对我国居住权制度下"使用"一词的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和限制.当前不仅需要明晰"使用"与"收益"的界限,还应明确使用房屋的主体范围以及居住权人使用时应履行的义务.据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对历史悠久的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和人役权体系加以分析与归纳,以对我国居住权制度进行合理解释并提出完善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