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徽州的乡约简论

     

摘要

乡约是宋代兴起、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得到官府鼓励和推行的一种村民自治的教化组织.在徽州,明代乡约建设倡行于嘉靖五年,极盛于明代后期的嘉隆万和清初的康雍乾时期.其组织形式与徽州本地特有的宗族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徽州农村社会的稳定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明清时期徽州乡约运作与管理十分规范,是同一时期全国乡约发展的典范,祁门<文堂乡约家法>、<岩寺备倭乡约>等乡约出现,标志着徽州乡约发展的成熟与完善,它是封建社会末期统治者所倡导的法治与德治、礼法合治的最为典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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