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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具风格的未名社售书处——兼记鲁迅先生三次访问

             

摘要

未名社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被查封,五十天后,我同另外一个朋友被释放。虽然有一个大学教授说,未名社再不结束,那就是太“不知趣”,我们却有不同的看法,认为社不仅要存在下去,还要使它在可能范围内发展。鲁迅先生是同意我们的意见的,并于七月将准备再版的《坟》校本及素园的《黄花集》译稿寄未名社。正在这时,安徽的通缉令使王青士和李何林逃避到北京来了。我和青士初见,和何林是阜阳第三师范学校同学,他们都是霍邱县城内人。我同何林叙旧得知;他一九二六年到武汉参加北伐军,在一个师政治部作宣传工作;第二年随军北伐河南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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