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试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产生的基础及所形成的特点

试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产生的基础及所形成的特点

         

摘要

建立在人本主义哲学、农耕经济、君主专制政治基础之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了以人本主义为基础,以家族为本位,以血缘关系为轴心,以宗法伦理为内核,以"人治"为特性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其具体表现是:引礼入法,礼法结合;礼刑并用,重礼轻法;重人治,轻法治;皇权至上,以言代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历经几千年积淀而成,至今都在非常深刻地影响着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研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