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天理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关系新论

'天理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关系新论

         

摘要

"天理观"影响下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了四种表征:一是为法的创制和实施披上了神秘的外衣,增加了立法和司法的神圣性、威慑力;二是有利于调动司法审判人员审理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弥补国家成文法的不足与瑕疵;三是为中华法系和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奠定了"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的思想基础;四是有助于保持和唤醒司法审判人员的心底良知和潜在的道德意识,进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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