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江西社会科学 >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竞争格局与求稳心理分析——以A市首例环境污染罪案件为例

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竞争格局与求稳心理分析——以A市首例环境污染罪案件为例

     

摘要

司法场域中,法院/法官行为在三重竞争格局下呈现求稳心理样态.竞争包括同质法院之间的竞争、法院内部业务庭及法官个人之间的竞争、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竞争.法官通过庭审预判及宣判控制、案例参照技术、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实现审判组织主体的横向扩张,借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实现审判组织主体的纵向扩张.司法机构和中立机构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法院/法官的求稳心理,追求自我利益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法院/法官的竞争格局,作为司法改革重要内容的职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从动机层面引导法官回归理性的中立裁判心理.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应当对法院和法官有足够的宽容和耐心,避免因为急功近利而导致法官裁判心理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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