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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市场应引入“裸卖空”机制——对浑水公司“狙击”中国概念股的法律思考

         

摘要

浑水公司对中国概念股的狙击是以"裸卖空"为基础的。"裸卖空"单一股票与我国的融券业务有一定区别,其实质与期货交易中的卖空后实物平仓类似,但受限于该只股票的流通股数量。我国证券市场引入"裸卖空"机制,可以更好地防止股价过高、被恶意操纵,且可以化解新股发行价过高等问题。裸卖空在金融危机期间被限制,并不是该制度本身的问题,只要适当监管,其风险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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