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商业会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 城镇退役士兵 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 城镇退役士兵 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管理,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