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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子关系恶化可否解除收养关系

         

摘要

1996年9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准确定位,职教法总则规定:“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途径。”职教法的实施,使职业教育在“九五”期间得到超常规的发展,我省职业教育规模及人数以每年两位数百分点增长。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现有在校生43万余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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