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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存在'翻译being的合法性不能剥夺

     

摘要

近十年来中国哲学界关于being与西方哲学传统的争论是在中西哲学互参、互动、互释、互译的背景下展开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本文试图另辟蹊径,对exist的显现与发展作较为系统的阐述.笔者认为,英文动词exist就是希腊文动词eimi的存在含义的对应表达方式,这种译法首先出现在拉丁语中,然后再传递给现代西方各种语言.如果拉丁文和各种现代西方语言用exist翻译和表达"存在"观念的合法性不能剥夺,那么用现代汉语词汇"存在"翻译eimi的存在含义同样无法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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