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海学刊》 >《管子》训解正误(五)

《管子》训解正误(五)

         

摘要

一、《权修》:“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我苟种之,如神用之,举事如神,唯王之门。”苟,戴望:“苟”当是“茍”字之误。《说文·茍部》:“茍,自急敕也。”“茍”与“亟”通。黎翔凤解为“如果”。按:此处解为如果义显突兀,前文没有表述相反情况,此处突然出现如果假设义不通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