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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湿地保护的刑法规制

     

摘要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覆盖地球表面仅6%的湿地,却为地球上20%的已知物种提供了生存环境,因而被喻为“地球之肾”。然而,人口的激增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了湿地面积的大幅度缩小,湿地功能也严重退化。由于我国在湿地保护立法方面具有滞后性,因此,完善对湿地的刑事保护已成为亟须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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