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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摘要

作为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新兴法律部门,社会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具有密切关联。中国社会法既与传统法律部门有多个层面的交叉重叠,又具有自身特性和独立化的趋势。社会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理应形成既有科学分工、又有协作配合的良性格局。厘清社会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联及差异既为确定社会法的边界、锤炼其宗旨原则所必需,又对当下社会救助法、医疗保障法等社会法骨干法的制定修改、社会法的施行落实以及司法裁判与纠纷解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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