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思想理论教育(下半月行动版) >九年前幼儿园过错致伤,幼儿园赔偿损失?

九年前幼儿园过错致伤,幼儿园赔偿损失?

     

摘要

九年前,初三毕业班女生刘某还在上幼儿园。一次上游戏课滑滑梯,由于带班老师的注意力分散,使其从滑梯高处不慎跌至地面,折断了左手无名指。幼儿园及时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支付了医疗费、家长护理费、孩子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并多次带着礼品到医院及其家中探望,向家长赔礼道歉。家长对幼儿园真诚的态度和善后处理很满意,也十分感激,打消了原来要求幼儿园赔偿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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