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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理”,更要“知法”

         

摘要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疏导功能的基本原则;而“知法”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思想政治工作在思维方式和工作内容上提出的新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与社会主义法制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都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生产力发展为目的,两者所倡导和维护的客观内容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思想工作向群众宣传真理,是为了帮助群众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和自己周围的客观世界,使主观认识更符合客观要求,知道怎样做对,怎样做不对;怎样做好,怎样做不好。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法制所要体现的根本意志。在这种社会实践基础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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