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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下性别歧视的法律思考

     

摘要

从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第十八奈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把“全面二孩”政策正式上升为法律,到今年已有两年多的时间,这之中引发许多学者和大量媒体高度关注,可以说中国正式进入了二孩时代。其在顺应民意,解决中国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二孩问题”,其中对于大多数家庭所担忧的“二孩经济负担太重”“影响职业发展”方面来看,我国在新时期也应着重对育龄女性就业采取措施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障相关权利明确义务,提高夫妻再生育意愿,促进二孩生育工作的稳定开展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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