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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外之例:明代免觐考察制度

     

摘要

明初国家创设朝觐考察制度时,除云南布政司外各省直地方官员必须三年一次朝觐考察。然而明朝进入中期以后,社会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不断深化,国家对社会控制松懈。同时,由于水旱灾伤频发,地方事故窃发,兵荒相交等错综复杂因素并存,朝觐考察制度运行发生"越轨"和失范,地方官员奏免朝觐现象渐多,降至成化、嘉靖时期达到顶峰。免觐考察,从特例到普遍、从事实到惯例,自下而上形成一套奏请程序,在既定朝觐考察之外又演变出一套免觐考察制度,构成朝觐考察制度不可分割的部分。免觐考察的大量存在,显著降低了朝觐考察制度的功能与作用,违悖了明初朝觐考察制度设计的初衷和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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