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北中医 >如何理解原文103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感具。”?

如何理解原文103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感具。”?

     

摘要

答:本条原文提出了少阳病小柴胡汤的使用标准,其大意是说只要审其病机,确属少阳,小柴胡汤即可使用,证状不必一一俱备。少阳半表半里证包括提纲三证、四大主证和七个或然证,由于仲景没有明确指出必见哪一证方可使用,故致后世注家认识不一,争论不休。以成无己为代表的,认为一证系指或然证。这种观点在认证上似乎太广泛了,漫无准则,如只凭或然证中的口渴,或心悸小便不利等,显然不能使用小柴胡汤。恽铁樵则认为但见一证便是,这一证就是指往来寒热,这种说法亦不可靠,如太阳病中的桂麻各半汤证亦有寒热如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