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北审计》 >关于审计机关内部统一“大案要案”的概念和具体标准的探讨

关于审计机关内部统一“大案要案”的概念和具体标准的探讨

         

摘要

朱基总理关于审计机关要“全面审计 ,突出重点 ,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指示已实施一周年。一年来 ,各级审计机关遵照总理的指示 ,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 ,发现了一些大案要案线索 ,挖出了一些经济犯罪事件 ,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维护了财经法纪 ,震慑了经济犯罪分子 ,进一步提高了审计的社会地位。但是 ,审计机关在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过程中 ,由于行政级别的差异 ,认识角度的不同 ,对大案要案的概念及标准的认识不够统一 ,出现了在此地认为是大案要案 ,到彼处则不认为是的现象。这种状况对于进一步落实好总理的指示 ,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十分不利的 ,因此在审计系统内部形成对大案要案的概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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