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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摘要

《论语·卫灵公篇》有一段话,子贡问日:“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日:“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必须做到;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是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僵而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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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谈》|2011年第13期|72-7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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