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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限度

         

摘要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罗祖兵在《课程·教材·教法》2019年第1期上撰文认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是有限度的,从教学形态看,深度融合适合预成性教学而不适合生成性教学,比如网络教学、在线课堂等是预成性教学,它可以事先将教学流程、教学内容以及对教学内容的理解都固定好,教学各要素不会发生变化,而生成性教学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状态及时调整教学思路,深度融合了信息技术的教学就无法满足这样的要求;从教学内容看,深度融合适合陈述性知识而不适合程序性知识,因为陈述性知识主要回答“是什么”的知识,可以通过“告诉”的方式来教学,通过网络技术来呈现比传统课堂教学要好,而程序性知识要经过操作和转换才能学会,如数学演算和推理能力,通过网络或视频很难让学生掌握,最好的方法还是教师现场示范和指导;从教学目标看,深度融合适合知识类目标的教学而不适用情感类目标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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