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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

         

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15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5日起施行。省长马兴瑞2021年2月1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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