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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

         

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15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马兴瑞2021年1月30日为支持推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省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8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试验区管委会)实施,1项省级行政职权向试验区管委会开通"绿色通道"。试验区管委会和省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沟通衔接,确保相关省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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