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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的路径——传统中国法的考察与当代中国法治状况的反思

     

摘要

法律被一个社会所信仰的关键前提之一,在于它必须是一个民族传统的某种形式的延续。从这个角度看,自汉代初年的“引礼入律”就是将中国古代社会久远的传统注入到法家建构的法律体系之中,并统摄在儒家思想的灵魂之下,由此使法家的法律体系获得长久的生命力,也促成了中国古代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儒家思想所具有的宗教及世俗的双重特征,官方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自上而下的实践表达,使这种信仰极易为民众所接受,并持续近二千年之久,近代以来,对中国传统的人为割裂,是今日中国社会法律信仰难以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是建设法治社会必须面对与反思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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