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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代表:住宅区规划变更应给予当事人赔偿

         

摘要

2003年12月1日,广州市人大代表到市规划局视察《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情况。在听取市规划局报告后,有代表指出,经政府许可的规划如果变更,就必须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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