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研究生法学》 >美国'深石原则'中国化的隐性实践与制度困境

美国'深石原则'中国化的隐性实践与制度困境

         

摘要

cqvip:深石原则乃美国公司法律中的重要制度,其能够有效保护外部债权人的利益。作为衡平法的产物,深石原则至今仍在依靠着司法判例不断发展,并得到世界诸多地区立法的借鉴。我国对该制度虽经过20年的地方规定、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和司法裁判等隐性实践,但却还是无法成功落地。因此需要重新审视其制度移植的可行性与现行法律中固有的障碍。一方面,由于判例法系与成文法系之间裁判方法的差异,"不公平"行为在首次移植时难以直接规定,而需要予以类型化的设计。另一方面,对于类型化下的行为立法,由于股东信义义务的缺失、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冲突、注册资本制的放宽以及欺诈合同撤销权的适用,深石原则的引入存在诸多困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