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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除他国空间碎片的国际法障碍及解决路径

         

摘要

cqvip:空间碎片是丧失功能和可控制性能的空间物体,其按照登记状态可分为可辨明登记国的空间碎片和不可辨明登记国的空间碎片。随着空间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空间商业化的发展,空间碎片的移除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是,即使对于拥有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和移除意愿的空间活动参与者而言,移除他国登记的空间碎片仍然会受到国际法赋予登记国的管辖控制权的限制。此时,如何依靠国际法保护各国进行外空活动的自由、促进主动移除外空碎片活动的发展是空间碎片移除法律制度完善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保护非登记国正常的空间活动,促进空间碎片残留问题的解决,应当取消登记国对空间碎片的专属管辖权,规定各国均享有一定程度的移除权。当第三方机构认定某一空间物体为空间碎片后,各国均具有移除碎片的权利,只是登记国拥有优先移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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