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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病“发于阳”和“发于阴”之辨证意义

         

摘要

对《伤寒论》“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这一条文,历来有一些不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如何理解病“发于阳”与“发于阴”,以及与“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的关系。《伤寒论》是一部治病之书,仲景所创立之辨证论治方法始终强调在认识疾病基础上来分析并判断疾病过程中各种不同证候所反映的病机,进而根据病机来确立治法与方药。只有遵循这一思想来研读仲景之书,方能体会仲景文字之寓意。病“发于阳”与“发于阴”是根据《河图》水火之成数所代表之阴阳来强调治疗疾病之最终目标在于恢复身体的阴阳平和。所以,认识本条不能只在恶寒是否伴随发热上来讨论何谓病“发于阳”或“发于阴”,而应该从全书所强调的在辨病基础上进行辨证论治的高度来看待其所具有的指导全局性的临床辨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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