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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云诉修建灵塔办公室著作权纠纷案

         

摘要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松云,男,1956年2月5日出生,四川省蓬溪县人,民间泥塑艺人,住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扎西吉彩林。 委托代理人:央金·群培,西藏自治区恒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行署修建灵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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