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8号

         

摘要

cqvip: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是指经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依法对管理相对人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等场所、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