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陕西秦岭植物园自然资源保护的通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陕西秦岭植物园自然资源保护的通告

         

摘要

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市及有关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保护秦岭植物园规划区内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证秦岭植物园的顺利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陕西秦岭植物园位于西安市周至县,其四至范围为:北起 S107环山旅游专用线,南至秦岭梁,西起黑河支流寒峪河西山脊,东至周至县与户县县界,总保护面积458平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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