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修改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关于修改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摘要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关于修改〈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毛光烈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修改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按以下分工进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