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摘要

cqvip: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7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郭金龙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中的"用于生产经营、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修改为"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