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摘)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摘)

         

摘要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和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既是精简机构、裁减人员的前提,又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迫切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政府职能将从微观经济活动的组织管理,转到制定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提供服务,加强监督,管理社会上来。为实现这一转变,必须遵循"政企分开,宏观管住,微观放开"的原则,理顺政企关系、政事关系,并把政府职能转变同机构改革、裁减人员、简政放权结合起来,对计划、财政、金融、商业、外贸、人事、劳动等体制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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