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卫家庭〔2020〕6号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卫家庭〔2020〕6号

         

摘要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26号)要求,规范本市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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